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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检察院反思18件质量不高的案件

1998-06-20 来源:光明日报 姚祥明 朱荣康 我有话说

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大胆揭短亮丑,敢于自查自纠,主动从近两年执法中查出18起质量不高的案件进行分析解剖,找出问题,承担责任。日前,该院检察长蒋宪平表示:从今以后,要进一步公正文明执法,办案质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4月以来,宜兴市检察院把案件复查、查找办案中的问题作为教育整顿检察队伍的突破口,专门成立了案件复查小组,组织批捕、起诉和自侦部门自查、互查、抽查,重点对1996年1月至1998年3月的1070件批捕案件、1144件起诉案件、105件自侦案件和23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查。尽管绝大多数案件办得漂亮、扎实,但严要求、高标准使他们仍从中认定有18起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其中有本院已作出不捕决定后经公安申请复议又批捕的;有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的;有被法院改变定性的;有超期羁押的等等。在18起案件中,宜兴检察院又把有本院自行侦查的3起案件逐一分析、解剖。对此,办案人都作了认真严肃的反思,主动承担责任,逐一落实了整改措施。对另外15起案件又由相关科室召开案例专题分析会,对质量不高的原因、症结、整改措施进行了全面研讨。宜兴市检察院大胆揭短亮丑的举动在宜兴城乡和全省政法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广泛赞扬。

照片说明

为把中央关于加强公检法工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落到实处,

江苏省金湖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协助财政部门,搞好组织协调工作,为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他们还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物价等部门抽调专业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对该县公安、检察、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996年以来收支情况进行逐项逐笔检查清理。(赵化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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